“我猜测:比如在Milestone 1,该阶段的工作已经完成了,但有保留的部分,需要确定工作质量,比如2年内不出故障,那么就可以拿到该保留部分的付款。如果有问题了,该部分款项就被抵消作为赔偿。”
你猜得对,就是所谓的‘warranty’or Defect Liability Period in the contract。
你的意见是“如果公司和客户都同意已经完成”,就算全部revenue,也就是走方法一。我也是这个意见,但别人不同意。在俺看来他们在这事上“双重标准”。呵呵。但他们有他们的道理,“钱到手了才算数”或看上去能到手才算数,他们可能更务实,毕竟晚点算revenue有好处对吧?
我猜做Finance的碰到这种情况“双重标准”的多,对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