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ttps://m.weibo.cn/status/4282686409424308刘家小法师
09-10 来自 小米MIX 2 全面屏手机
同事代理一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家属这边,这个案件是累犯入室强奸、故意杀人&侮辱尸体,开庭时被告明确自己不赔钱,也不让家属赔钱,然后受害者家属冲上法庭去群殴被告人……
当时我跟同事说根据现在网络刑事案件情况来看,死缓可能性很大…今天判决书出来:死缓!原因有自首情节!呵呵……
检察院说被告人悔罪态度差,开庭法官也见识了被告人的悔罪态度了,然后基于自首情节,缓刑?
最高毕竟没有被杀的亲属,这个案子的亲属能咋办?被告死不了,但是因为承担了刑事责任,没有死亡赔偿金,一个20来岁的女孩在自己的宿舍里被强奸、杀害再侮辱尸体后,她的家属拿到了法院判决被告承担5万多赔偿!
这届最高前你们嚷啥嚷人命不值钱?这届最高才让你们真正体会到啥叫人命不值钱!一条人命六万不到![吃瓜][吃瓜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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头文字CH
你这律师太外行,刑附民本来赔的极少,你是法律专业人士,应该用起码的法律思维,不是人命不值钱,是法律根本不鼓励你走刑附民程序,瞎带节奏,让帮法盲义愤填膺
刘家小法师 : 呵呵,你专业?几年没做刑事案件了?好好睁大眼睛看看最高的解释,看死亡赔偿金给不给你![吃瓜]
刘家小法师 回复@水上的鱼z:[允悲][允悲]兄dei真好脾气
共74条回复
9-10 15:40 147
刘家小法师
有人说刑事不影响民事,这就是最近我一直在吐槽的,最高把死亡赔偿金解释成精神抚慰金范畴,就算再起诉民事也没死亡赔偿金,最高通过解释已经废了侵权责任法里的死亡赔偿金!![吃瓜]
刘家小法师 回复@全能收割机:去看看侵权责任法[吃瓜]
头文字CH : 业余,当事人请你真倒了血霉
共23条回复
9-10 18:30 793
刘家小法师
呵呵,果然不是律师![吃瓜]//@头文字CH:回复@刘家小法师:睁开你沙雕狗眼,最高人民法院在公布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新闻发布会上明确指出:“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将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确定为收入损失的赔偿,而非精神损害赔偿金。什么取消死亡赔偿金
刘家小法师 回复@水上的鱼z:我就说你这么好脾气,我都懒得理他[doge]
没有什么好看的别看了 : 一个经验 动不动给你读法条的人必然不是学法的
共13条回复
9-10 20:07 57
刘家小法师
我发这文只是感慨,微博个别的出名案件和普遍的正常不出名案件之间,判决结果差距得多大?全国一年几百万个刑事案件中,出名的几率多高?这是大法党和死磕派的刑事天下,不是我守法者的!ps:这个案件法官违法违纪几率几乎没有,会出现这种只是因为有个少杀慎杀、法官责任终身制和聂案!
如轻若风 : 这个可以理解成,钻法律的空子,游走在法律边缘,用法律空子逃脱罪责?
猫叔-喵喵喵 : 按这个判,就算他以后不死,出去了让被害者家属弄死,人家也去自首,态度良好是不是也是死缓啊
共17条回复
9-10 18:35 332
裴敏律师
这种罪犯该杀了他,国家把要养他一辈子的支出的一半补偿给受害人就好。
刘家小法师 : 很无奈,尤其没有死亡赔偿金后,虽然一早就预料到会有这种情况,但是还是有点冲击难接受,我需要一段时间缓缓[二哈]
zhaoyuk : 南京也有个莫小虎案,酒驾撞死了公交站台上的母子俩,驾驶人逃跑并出事,定了危害公共安全罪,判无期,判赔就6.7万元左右,实际支付15万。法律就6.7万,无任何过错的母子俩。法律很让人无语!!!
9-11 08:54 88
高冷病患不笑猫
讲个笑话,一群业外人士指导业内人士。评论真是让我知道了什么叫指点江山。
刘家小法师 : [doge][doge][doge]同学,你想法很危险哦[doge]
9-11 11:32 33
小树林s
不论你是否懂法,都不要把你代理的案件拿到网上来讨论。律师不该总想做网红。
刘家小法师 回复@邪恶马甲兄:同学,一看就知道它不是学法的,这也让你很好分辨专业与非专业人的区别,回它浪费时间[doge]
邪恶马甲兄 : 为什么不能拿到网上来说,你要是觉得造谣可以投诉报警,如果合法你就闭嘴!
共9条回复
9-11 04:37 2
庐山升龙霸保护雅典娜
少杀慎杀...催生人渣
东荒绝尘 : 就该刑乱用重典
谷雨之纪 : 押韵优秀
共5条回复
9-10 13:40 797
开心小可乐咩
不稀奇,立法、司法的那批人很多自己就是强奸犯猥亵犯恋童癖(比如那谁谁),自然不敢做太绝,是要给自己和上面留后路的嘛。想想当初臭名昭著的“嫖宿幼女罪”[摊手]
书迪与zhuti : 现在嫖宿幼女算强奸[吃瓜]
Chu_桃子 : 竟说实话
共14条回复
9-10 15:37 657
太子坡212
要是法院家属或最高的亲属家属被奸杀,能这样判就是大快人心了。
洪二头肌 : 都是孤儿,没爹没娘、断子绝孙的。哪来亲属???
鹤酱Jeamoly : 亲属招谁惹谁了 还是他们自己被那啥吧[吃瓜]
共7条回复
9-10 15:25 211
魔都独行者
有自首情节"可以"从轻而不是"应当"。不过,这话对大法党来说,说了等于白说,他们要的是"司法独立"。要命的是对罪犯的圣母病又特别泛滥,这种的,经常与罪犯面对面较量较量就能治愈。
ManyChin : 那我多嘴问一句,法官是“男的”吧[挖鼻]
太阳很迷人 : 这个案子从法理上也说的过去,毕竟也判了死刑,只不过是缓刑,从情理上说不过去,容易引起大家的不适。
共17条回复
9-10 13:30 235
支持正版的微博
还有德阳的流氓律师一窝子,公开猥亵,再殴打辱骂拍裸照污辱,逼死个女医生,这些天,删帖呢,还挂几个法律名头又开始糊弄事了。放了些新闻做对冲,炒作错开热度。
夜夜无眠Zzz : 中国就这样,见怪不怪
tmdgapwmdgtmadjg : 哎。。。真的凉下来了,很心痛
共6条回复
9-10 15:26 212
假装不开心的宸小疯
现在是只要找到一点法定量刑理由就不敢判死立执
假装不开心的宸小疯 回复@Miss云朵的蓝:没有人会承认是鼓励杀人 但不可否认的是,现在部分司法者过于重视上层领导的只言片语,而忽视了法律人本身应有的价值取向
Miss云朵的蓝 : 感觉鼓励杀人,如果这样有仇尽管报仇,反正死不了,十几年就出来了。有钱的更可以杀人了,出来还有荣华富贵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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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-10 15:32 120
辣椒酱就馒头
法律学的越透,越想怎么站在自己立场上逃避责任,钻法律的漏洞,良知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,没有法律知识的人,只能听天由命
一角蓝鲸 : 接触过一些律师,感觉都不是好人
九妖尊者 : 我外公以前被人殴打,叫的律师还算正经,帮我外公打赢了,给其他人打官司风评也蛮好的,后来没过两年突然内脏衰竭死了[摊手][摊手][摊手]你说叫个什么事儿
共12条回复
9-10 15:01 127
亲爱的甜蜜蜜
对男屌是这样死缓吧,如果是女的是死刑
pf_miles : 妈的这也能扯到性别上真是恶臭蛆意识形态严重问题
骑单车-放双手 : 女人杀男人也不少,这些女屌没判死刑多了去,大概彼此彼此罢
共21条回复
9-10 16:07 67
一塌糊涂V587
所以被强奸时,千万不要给强奸犯留机会,能杀就杀。如果你仁慈,死的就是你了……
三两锅烧粉 : 宁见法官,不见法医[微笑]
了不起的迪亚比 : 强奸犯一看自己要被反杀,赶紧提起裤子,犯罪中止……
共14条回复
9-10 18:20 106
顺风起航2011
如果这事发生在我女儿身上,我就亲手杀了罪犯,然后自首!也不让亲戚去赔偿!既然法律不给我公道,我就原样效仿!那样生不如死的过后半生不如我在监狱一辈子痛快!
坤坤的嘟嘟嘴 : 教育女儿一定要让她勇敢,女孩子被这个社会教导的太温顺了,太单纯了,有些家长只知道保护反而不好,应该让她学会勇敢坚强,遇到事情要学会反抗。
任剑东 : 杀罪犯他妈,不公正的判断必然让私刑泛滥!在中国,杀人犯在没有得到受害人直系亲属谅解之前,必需判死刑立即执行,法官不能拿别人生命慷自个之慨!等自个家人被杀后,你再去讲TM的人性和宽容。
共11条回复
9-10 19:22 99
洪二头肌
仇恨就是这么延续下去的。建议受害人家属用药,去毒死这人。
戒汤 : 反正也就十几年牢
戴眼镜的小猪81617 : 可惜没有人去报这个仇,都是普通人,侠客也没有了
共9条回复
9-10 15:28 89
涛金客
如果法律不能保护受害人,今后谁还诉讼与法律,就只能以暴制暴了。
敏洋洋885 : 另见法官也别见法医呀!
烛影乱亲风 : 是这样的。本来法律为什么会出现,也是因为大家以暴易暴累了。后来不累了,就又要开启以暴易暴。
共4条回复
9-10 15:27 86
亲爱的甜蜜蜜
所以宁可拿把刀把作案的人砍死,然后自己报案
9-10 16:06 74
酥小污
配不赔偿的我不在意,我就问为什么入室强奸杀人不判死刑?我要是受害人家属直接找机会杀了法官
9-11 00:21 37
桃枝夭
受害人家属就应该砍了他,这时候不能怂
蝶为庄生 : 这么勇敢的受害者家人,其实很少的,大部分都是收钱了事
望东风6458386075 : 你说得对,受害者家属直接砍死他,反正犯不了死罪。
共3条回复
9-10 17:40 21
sven_shi
我支持“慎杀”,只要证据链有缺陷,推断可能有隐情,可以慎用死刑。但是反对“少杀”,恶性案件该用死刑就死刑。当初受内外舆论压力搞出来的少杀慎杀本来就是个错误。如果这个案例描述属实,检察官一定要全力抗诉。
x神州之子x : 这个算是理性的,证据有问题另说,证据确凿量刑就该稳准狠,对于重大恶性案件,真正的自首和悔罪也可以适用死刑立即执行,何况这个态度下的“自首”和“悔罪”……
9-10 21:45 43
且慢明朝
就算他自首了,法庭上还刺激受害人家属,典型的没有悔罪,就这这种也能死缓
戒汤 : 无悔过何来忏悔,只是事情闹大了自己害怕去自首了
9-10 21:56 41
奔跑吧钱益文
狱友不会放过他的
戒汤 : 趁他在牢里干死他全家
端坐的吃瓜韭菜 : 狱友都求科普呢
共5条回复
9-10 15:46 4
成熟的投资人
慎杀不是该杀不杀,是不能错杀,但该杀不杀后患无穷!!!
9-10 15:39 38
冰雨流芳
别急,那帮人会遭报应的
9-10 19:41 4
单纯吐槽君
我一直觉得这类恶性案件免死的考量从不应该是自首的情节,而是悔罪的程度和教化的可能性。从前年起和评论里那些G点敏感值为负数的女权相反,很多法官走上了另一个极端,你汗流浃背的换了108种姿势,他却连啊啊都懒得喊~
9-11 19:14 1
单纯吐槽君
事实情况是,捅死强奸犯是标准的正当防卫,适用的是无限防卫权~//@妘靈: 姑娘们学到了没?拿好刀子,捅死强奸犯,自首。自首情节+正当防卫+态度诚恳,保不齐一条贱屌命五年十年就出来了//@MagIcDuanF:“大案讲政治、中案看影响、小案拼关系,只有考试的时候才讲法律”
9-11 18:33 1
鲤書将至
不是法律工作者,就问一下。那要是家属把凶手杀了再去自首呢?而且之前有原因,属于激愤杀人,又是自首悔过。那是不是判不了几年呢?
邪恶马甲兄 : 你怎么杀掉凶手才是问题
太阳很迷人 : 你这种想法就不对,已经到现在社会了,还现在以牙还牙 以眼还眼,那么法律存在的意义何在? 你这种在自己受害方死亡一人的情况下,为了让被告死,自己杀了他,自己受害方又去坐牢,值得吗? 你如果值得的话 你就别回复我了没意义。
共11条回复
9-11 08:50 4
独行彩云间
[摊手]这案子还没报吧,新的舆论又要到来。
9-10 13:34 12
宁静致远-公平正义
五万不要了,网友捐,请立即执行死刑!
9-10 21:26 20
法律谷歌
法律适用;直接造成死亡的,一、应当赔偿葬费等费用、精神损害抚慰金和物质损失;二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,可增加一定的适当的相关费用。
柠檬气泡氺 : 这个刑事附民事就会赔的少吗?看了一个男的把女的杀害分尸还企图放火烧屋毁灭证据的,家属就是刑附民诉讼,要求赔78万什么精神损失费被害人抚养费,后来判决除来男的死刑,赔安葬费3万多,加一万的交通费,其它要求不属于范围给驳回了。。
法律谷歌 回复@柠檬气泡氺: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,以六个月总额计算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00X6=3万。
9-11 14:06 2
庐山云雾时
现在的司法都偏向恶人,这是要逼我拿起屠刀啊
Miss云朵的蓝 : 除非一下子杀很多个
9-10 19:15 14
Knight小四
关键是 如果去除这个自首情节 这个人还能被抓到吗 如果本来抓不到的人自首了 还是应该考虑的啊
任平生ljq : 什么时候抓人靠自首了姑娘
Knight小四 : 意思是全部犯罪都可以抓到人了?如果是这样的话 指定自首减轻的意义何在?
9-11 10:09 3
安咂
这可能就是中国特色的控辩交易吧,你主动点交代,我留你一条命。为了降低工作量,受害人的权益在他们眼中也就无足轻重了吧
9-10 19:24 10
呼唤大圣
现行法律在大法党多年的鼓吹下早就变成重程序轻正义了,保护的不是受害人的权利。
TEHU007 : 程序正义那么法律就是少部分专业人士特权,结果正义则全部人都有判断资格~说到底这是法律党与D夺权罢了
9-11 15:03 1
肥猪芸
@未来大律师加油
未来大律师加油 : 不想看到法律问题[泪][泪][泪][泪]
9-11 11:22 1
律师赵志勇
//@大漢遠征軍: 转发微博
9-11 11:03 1
L720U
滚蛋法律,[怒骂][怒骂][怒骂][怒骂]
L720U : 故意杀人,然后自首,就能死缓,这样报道的话,会有多少,杀人犯呢,法律应该修改
9-11 08:31 6
纠结女王亦超
5万块?想当年小煤矿,死一个20万,富士康跳一个60万,更不用提大商场里跳楼的了。
孟晖的蔷薇苑 : 转
9-10 23:20 5
鄧嘉宛
//@果子狸7777: 那我还是拼一把为民除害吧。//@妘靈:姑娘们学到了没?拿好刀子,捅死强奸犯,自首。自首情节+正当防卫+态度诚恳,保不齐一条贱屌命五年十年就出来了//@Valkyrie_rr://@MagIcDuanF:“大案讲政治、中案看影响、小案拼关系,只有考试的时候才讲法律”
9-10 22:12 4
小小奈斯里
所以不要相信法律,私刑解决,杀他全家,然后自首
9-10 19:41 4
小本页
这样的判决真让人绝望,她的父母该有多崩溃啊!这样的人渣还是累犯,为什么要从轻处理?让他放出来继续祸害别人吗?
9-11 09:01 5
搞笑萌大叔
[爱你]
9-11 03:38 1
没实锤别废话
妹子们不要怂,宁可活坐牢,也不死躺太平间!
9-10 23:21 7
CD雪貂
公检法也经常充当打击国家公信力的先锋模范。
9-10 21:00 4
余生一个铲
可能跟这个事件没有关系[二哈]但是我记得我初中的时候死了个男同学,娶的阴亲,六万礼钱[黑线]
余生一个铲 : 大概是11年叭[黑线]
9-10 16:42 2
青霜仙
法盲也能当律师?罪犯有多少资产?开出几亿,赔不出,空头支票有屁用,直接吊销你的律师资格最好,你不配。
阿唐的梦想在宁波 : 你简直就一脑残。因为他没钱估计赔不出,于是法院就给他站台?
9-11 13:44
梅露伦斯
不是一条命加六万么...怎么就6万了 还是说缓刑必定会改无期???
柠檬气泡氺 : 除非他在里面又犯事,好好的话改无期,20年15年就出来了
9-11 08:38 1
严肃正直的桔先生
@坐等我牛单打金满贯 看了热评有一丝困惑(到底是怎么个说法捏
坐等我牛单打金满贯 : 我没关注……不太清楚……而且这块是最后讲的差点没上完课我就没认真学[允悲]
9-11 00:18 1
头文字CH
刑附民赔偿的是直接损失,不包括死亡赔偿金,精神损失,所以,要赔的多,不建议走刑附民,而直接走民事诉讼,但人在羁押,走民事诉讼实际走不通
柠檬气泡氺 : 谢谢,看到了。。天啊,就是说死了就死了
9-10 15:37 1
东北虎吃肉
不知道检察院肯不肯抗诉
9-10 15:36 3
红色天空0312
最高法院出于杜绝冤假错案,把死刑的裁定权收回,那是怕产生冤假错案而不是用来保护人渣和罪大恶极的人。总有些法官滥用法律,玩文字游戏!
9-11 08:00 3
班上的老四
家属失望之极那就杀回去,怕死就算了。
9-10 16:32 6
夸我啊不然别说话
@内的湖
9-12 12:55
就是三千Rio闷
不懂法,有没有什么法子,不要5万,不要缓,马上让他死的法子?
9-11 21:33 1
冰河永远15岁
我记得法制新闻里有个案子,因为情节严重,其自首根本不被认为是可考虑的,很不懂这些到底是怎么判的的,法官人品问题?
9-11 18:30
枪-和玫瑰
少杀慎杀,不就养出这样悖逆法律和人伦的烂事。搁以前枪毙是肯定的,还得游街,让其受尽凌辱和唾骂。//@鹰击8000里: //@侠骨柔情的杨华:看到此博,难以置信,震惊不已。这是哪个人民的法院?[怒][怒][怒]
9-11 16:51
润土-无声
#不但量刑轻,而且执法弹性大# 社会:死刑?/法官:对!而且认罪态度差!/被告:等会儿,俺自首了,好商量/法官:这个,多不好意思,那先缓个刑,以后风声过了可以减刑 ---- 还是有侠客干脆,直接先阉割。//@占豪: 该杀不杀,必留隐患矛盾,这与法治社会就背道而驰了!坚决要求这类案子死刑立即执行!
9-11 16:21
灬叶落涵溪灬
@专业补轮胎熊律师
9-11 12:21 1
金金金哼哼哈哈
人若被夹必为侠,世人常道侠以武犯禁,然不思水之为淼,木之为森,其源皆为一也
9-11 11:30 1
小兔兔不在
@Clown_YG_DESIGN 迟早💊
9-11 11:22 1
-_鲤_-
感觉像的现实版
9-11 11:04 1
赛博尔坦星人
都这样了还死缓?只因为自首?顺便说一下好几年前有位女大学生被同校的变态在厕所里奸杀,变态凶手是有预谋的,这件案子当时很轰动,然而凶手被判死缓[微笑],忘记了有没有自首情节。
9-11 11:03 1
纵一苇之所如_
@宁万斤之茫然
9-11 10:45 1
螭吻YZ
聖母病喲
9-11 10:34 1
枫花如火
艹[摊手]//@王小东: //@刘家小法师:有人说刑事不影响民事,这就是最近我一直在吐槽的,最高把死亡赔偿金解释成精神抚慰金范畴,就算再起诉民事也没死亡赔偿金,最高通过解释已经废了侵权责任法里的死亡赔偿金![吃瓜]
9-11 09:51 2
陳嘉奇啊
人命不值钱系列
9-11 09:46 2
胖小球想干啥
现在怎么办?只能等网络舆情发酵了?//@sven_shi: 我支持“慎杀”,只要证据链有缺陷,推断可能有隐情,可以慎用死刑。但是反对“少杀”,恶性案件该用死刑就死刑。当初受内外舆论压力搞出来的少杀慎杀本来就是个错误。如果这个案例描述属实,检察官一定要全力抗诉。
9-11 09:34 2
胖小球想干啥
怎么办?只能等网络舆情发酵了??
9-11 09:33 2
囧TL-沉默的小羊咩咩吓的疯癫了
[摊手][摊手][摊手]
9-11 08:47 1
烛鬼教父
呵呵
9-11 08:24 1
大道至简之趋势交易
舆论比法律厉害,悲哀!昆山案如果不上网,是否正当防卫很难说!
9-11 07:43 2
我想扎耳眼却一直没扎成
如果真的少杀慎杀,也行,但是,无期就是无期,尤其是死缓转的无期,永不保释,永不减刑,做到这样也行啊。
9-11 06:44 1
帝国复仇者01343
魔幻
9-11 03:52 1
蕉蕉姑
哈哈哈我罗老师的经典语录[跪了]
9-11 01:13 1
HuberYun
自首可以从轻减轻,不是应当,想知道判决书法官的相关说理内容。
9-11 00:52 1
是羊羊羊呀_
雾草@进击的小戴
进击的小戴 : 我靠
9-11 00:10 1
真躲猫猫无双
影响恶劣
9-10 23:51 1
oydnegt
醉茫茫的梦
9-10 23:01 1
珑猫cl
转发微博
9-10 22:34 1
哥舒翰的老婆张小宝
影响太恶劣!那么,可以故意杀人了
9-10 22:32 1
迟迟sunshine
//@庐山升龙霸保护雅典娜:少杀慎杀...催生人渣
9-10 22:24 1
枪-和玫瑰
操//@sven_shi: 我支持“慎杀”,只要证据链有缺陷,推断可能有隐情,可以慎用死刑。但是反对“少杀”,恶性案件该用死刑就死刑。当初受内外舆论压力搞出来的少杀慎杀本来就是个错误。如果这个案例描述属实,检察官一定要全力抗诉。
9-10 21:58 2
hansen_su
……
9-10 21:25 1
员外叔2012
苍天必报//@我不是谦哥儿: 法律不为受害者服务 //@果子狸7777:那我还是拼一把为民除害吧。//@妘靈:姑娘们学到了没?拿好刀子,捅死强奸犯,自首。自首情节+正当防卫+态度诚恳,保不齐一条贱屌命五年十年就出来了//@MagIcDuanF:“大案讲政治、中案看影响、小案拼关系,只有考试的时候才讲法律”
9-10 21:24 1
喵喵大王J
@VINO_kb24
9-10 21:11 1
等到满山红叶SHI
[怒][怒][怒]
9-10 21:11 1
Crossage_ai
错 是法律学多了 见识中国社会以后才丧失
9-10 17:40 1
Aoide弦歌
呵呵,已经死了的、将来可能死了的,都不是“人”,不享受人权和“人性化”//@jc斜风: 真正要实现少杀慎杀,就必须杀,以儆效尤。惩办的最高目的是惩前毖后,//@西河联储淑姬: 最高:人死不能复生,少杀慎杀——已经死了的,反正不能复生了,委屈一下呗[并不简单]///@凉水一盏泡清茶: “少杀、慎杀”
9-10 16:54 1
洛洛无风
这算啥,还有无赖一分钱都不还的,在权利面前普通人的人命都不值钱!
9-10 16:18 1
Valkyrie_rr
我在想,受害者家属要是找人把这罪犯群殴死,能不能来个法不责众???
9-10 16:07 3
新疆熊猫私募基金
[怒][闭嘴]
9-10 15:48 1
游游流流
为什么我们需要教父呢
9-10 15:44 1
canon1002
刑事判了还有民事判决啊,那个6万算?
9-10 15:41 1
常桂咏
中国今天的良好治安,要归功于上世纪的严打和重判刑律。而不是狗屁的白左人性化律法!
9-11 09:44 2
風峯凨
家父家母跟您也算半个同行,想借问您在哪个所;有机会去参观一下。看来家父所言,刑事律师大多水平极差并不是信口雌黄[并不简单][并不简单][并不简单]
葽绕蕀蒬 : [跪了][跪了]能让他们讲讲到底怎么回事吗,我看得都晕了
9-11 00:02 2
Augustic
这种情况真的,要么拿大钱赔,要么死刑拿命赔,现在是怎样,要保护人渣?让他们多杀点人?嫌国家人太多了?
9-10 21:11 4
十无尘
宰了发箍安然后自首,看他咋判?
9-10 15:37 3
候风船长
所以得多生孩子,被谁欺负了得有人出来复仇。
9-10 15:36 2
复仇的比尔
该杀不杀,早晚被扒!
9-10 15:20 2
佛说波若
法律和律师都被这狗🐶叼的强奸了![怒]
昨天 21:04 1
路仁乙
杀人不偿命,欠债不还钱——于欢
9-12 20:51 1
xshanly
主要还是中国的无期是假无期
9-11 16:21 1
红魔鬼828
”最高毕竟没有被杀的亲属”,总结了一切
9-11 10:02 1
你看那个人好奇怪跟条狗一样
我说中国法律是个笑话,居然还有人喷我,娘希匹
9-11 07:16 2
全靠编瞎话活着
小案子看律法,大案子看舆论,重点看政治,这玩意儿没啥不服气的[并不简单][挖鼻][二哈][doge]
9-11 06:23 1
喵小蘑的窝
大胆!妨碍中国梦[二哈][二哈][二哈][二哈]
9-11 01:00 1
xuxuness
死缓可能比死刑还痛苦,我是这么认为的。
9-10 23:59 1
水花家幺儿
懂了,遇事还是先拼命捅死对方了事[作揖][作揖]
9-10 22:53 2
A洪杰诚
检方诉的是死刑立即执行,现在法院一部分人受西方影响,在某些案件上过于教条。应该重判的轻判,应该死刑立即执行的死缓。
9-10 19:45 1
山东老庄
把主审咔嚓了,违背天理的判决,活着受煎熬不如为冤死的女儿做点事
9-10 19:26 1
落狱天使
继续上诉啊,这法官肯定背后收了巨额贿赂了。
9-10 17:18 1
舞舞wuwu
@殆知阁2
9-10 15:15 1
fuck说6
那应该是?
7小时前 1
日月长照我土999彼岸花开
//@支持正版的微博:还有德阳的流氓律师一窝子,公开猥亵,再殴打辱骂拍裸照污辱,逼死个女医生,这些天,删帖呢,还挂几个法律名头又开始糊弄事了。放了些新闻做对冲,炒作错开热度。
10小时前 1
独吃鱼
司法系统成了类似嫖大88级校友会,几个同学聚个会,就冒名顶替了正义,在司法中掺入私货,难怪米帝要保留陪审团............
11小时前 1
叹为观止矣
lqd京东
15小时前 1
江南的梦飞
最高检还有个批复,把民事案件中作假做伪证不按刑事伪证罪论,这个在司法实践中造成的祸害更大!
21小时前 1
qjxh520
依法治国是个屁。
昨天 22:30 1
日清日高AA
为啥不死刑呢?
昨天 21:47 1
小萌萌周可可
我们中国自古以来就是杀人者偿命,欠债者还钱,天经地义,何来的死缓?😡😠
9-12 20:51 1
加利夫
该杀不杀,犯罪率会越来越高
9-12 20:25 1
猫叔-喵喵喵
@头文字CH 煞笔
9-12 18:30 1
jinjinjinjinjinjinjinjinLJ
//@妘靈: 姑娘们学到了没?拿好刀子,捅死强奸犯,自首。自首情节+正当防卫+态度诚恳,保不齐一条贱屌命五年十年就出来了//@Valkyrie_rr://@MagIcDuanF:“大案讲政治、中案看影响、小案拼关系,只有考试的时候才讲法律”
9-12 14:30
值一万
生搬硬套!这样的法官可以回家卖红薯啦![怒骂][怒骂][怒骂][怒骂]
9-12 11:47
静的素养
感觉法律就是在包庇罪犯!不知道中国的法律是怎么了?强奸杀人又辱尸都不死刑吗?这是在纵容犯罪!!!法院的法官是怎么了?让人怀疑,是不是在为自己留后路???
9-12 11:42
曦嘻猫
震惊 唉
9-12 09:07
钉子2016
这法律真垃圾,受害人白死了!
9-12 06:55
摇匀君
@IssacJackson
9-12 02:46
黄山王劲松
//@寂寞也是财富:休宁一女孩被骗到屯溪,凶犯将其在出租屋杀害(手段残忍)。被告逃了20年,继续作案时被外地警方抓获。就这样也没判死刑。受害人家属状告无门。有些法院和检察院,无语//@安徽高速交警黄山五大队: //@占豪:该杀不杀,必留隐患矛盾,这与法治社会就背道而驰了!!!坚决要求这类案子死
9-11 23:08 1
哎呦喂且行且珍惜吧
@董小姐_Damocles_
9-11 22:44 1
青山北星
都在给自己挖坑,给自己的子孙挖坑
9-11 22:15 1
bluegiblin_CS
[费解]
9-11 22:02 1
夏至-sun
终生追责就连该判死刑的也不判了?高院都是这样理解中央Z策的吗?大领导会被你们高院这些尸位素餐的气坏!//@赵亚赟: 自从终身追责后,检察院能不立案就不立案,法官能不判死刑就不判死刑。据说这样就文明进步了//@侠骨柔情的杨华:好了,没功夫与你再说什么了我等会截图你与我的对话,让大家说吧
9-11 21:41 1
一个人的冲锋
白社会不管,找黑社会。结果黑社会被白社会扫了。
9-11 21:18 1
Iris某姗
就是因为这样才不想做刑事…真的消化不了这样的判决
9-11 20:26 1
曹一嫖668
强奸致死 还不死刑 我的天。这🐔巴法官有女儿吗。大家快上 强奸了 然后自首
9-11 20:17 1
托雷斯故事
量刑畸轻,应该到检察院申请抗诉啊
9-11 19:15 1
加菲猫_睡死在美美的大王的怀里
法律向恶人。
9-11 19:10 1
谷守兵
其实这社会的病态跟司法系统的病态密不可分。正是司法的错误理念和腐败才客观纵容了歪风邪气。我们的司法该好好整整啦!我觉得给他们念念紧箍咒,换换新鲜血液是时候啦。//@占豪: 该杀不杀,必留隐患矛盾,这与法治社会就背道而驰了!!!坚决要求这类案子死刑立即执行!
9-11 19:10
闲看天边飞流云
死缓?感情死的不是法官家的孩子。
9-11 19:10
大千世界往返一回
天朝法律?呵呵!
9-11 18:58
社会主义道路牛牛
纪委介入查查有没有问题,社会矛盾也这些人的功劳
9-11 18:46
剑魂琴心华夏梦
然而现在又到了另外一个极端,许多明明罪大恶极的却不顾受害者的感受,不处死刑。最糟糕的是,服刑后家人花钱或者其他途径,获得减刑甚至假释,在里面待十几年,摇身一变又出来潇洒了,甚至有重新回归社会又犯下重罪的……所以,法律有时真是一个笑话。法官们里面整点猫腻没招,上海法官集体嫖娼记得么
9-11 18:13
w肥西渔牧
很多社会矛盾其实就是政府制造出来的!
9-11 18:11
剑魂琴心华夏梦
这个国家的法律本身就是橡皮泥,人治思维浓厚,毛时代是无法无天无法可依,甚至有段时间砸烂公检法,79年刑法制定后不久迎来严打,结果是男女自愿发生关系次数多了或者聚众跳舞,也会被以流氓罪枪毙,后来司空见惯的组织妇女卖淫,那时为首必死,即使90年代也会因盗窃几万被处死。这类布告我多次看过。
9-11 18:05
人民港督彭定康
又不是给了6万就不用坐牢
9-11 17:55
wanjinfanf
可以上诉啊
9-11 17:22
黄山红男爵
不赔钱或者没钱赔也没关系,留下一手一脚就成
9-11 17:19
Oio何处惹尘埃oiO
如果我是被害人家属我也会杀掉对付,然后自首,反正是死缓,表现好还可以减刑
9-11 17:18
来自南门二
@紫光阁 [doge]
9-11 17:06
黄小龙hxl1198
可以判死缓,没收个人财产,赔偿受害人。
9-11 16:58
一步莲华0303
但从情节看,不判死刑太不应该,法官要么迫于舆论压力,要么拿人手短。
9-11 16:45
一步莲华0303
千万别提刑事附带民事,要单独提民事诉讼。这个道理普通律师都懂的呀。
9-11 16:44
无可救_药
如果要高额度赔偿,就不要刑附民,在刑事判决生效之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,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比刑附民大,不过这样对当事人时间漫长、成本巨大,举证责任要求高。我认为你应当客观理智的分析案件,不要单纯发泄情绪,毕竟你是专业的。
9-11 16:42
自由Eric1992
现在故意杀人判死刑的太少了!活见鬼了!中国又不是基督教国家,好的不学西方,偏偏学这个!
9-11 16:25
大都市放牛
杀无赦!![怒][怒]
9-11 16:24
铁丝瓜刷
转发微博
9-11 16:24
威东地图
+1//@占豪: 该杀不杀,必留隐患矛盾,这与法治社会就背道而驰了!!!坚决要求这类案子死刑立即执行!
9-11 16:20
frank7gao
还是立即执行的好,渣子留社会既是负担又存有不公平的嫌疑!
9-11 16:15
空白大脑i
少杀慎杀 保护人渣 也给挡圈者自己留后路
9-11 16:10
异界的彷徨
//@占豪: 该杀不杀,必留隐患矛盾,这与法治社会就背道而驰了!!!坚决要求这类案子死刑立即执行!
9-11 16:10
水果解读
少杀慎杀以及法官终身追责让很多恶性刑事案件量刑畸轻。根据文中叙述的情节,犯人自首根本不构成减罪条件。这样的人不杀,法律哪里还有威慑力?!还有一点,我国几乎没有终身监禁,死缓变无期无期变有期,这样恶劣的杀人情节最后关个十几年就放出来了,法律哪里还有威慑力?!
9-11 16:09
孙義茗
该杀不杀,该罚不罚,该赔不赔,必是乱世之源。
9-11 16:07
克雷电走向胜利
药家鑫有自首情节依然判死刑,这个人渣怎么不判死刑?况且药家鑫是初犯,这还是累犯!比药家鑫情节重。
9-11 16:04
gregtian
这种犯罪分子出来以后感觉再次犯罪的可能性极高。
9-11 16:03
叁粕子--虹摄
所以吃瓜的,时刻准备着还击吧,正当防卫。
9-11 16:02
迭迭迭迭迭迭迭纸
纳的税还要养这种垃圾在监狱里好吃好喝,我真是去他M的
9-11 15:09
咿呢咪伲嘛妮哞
@优雅的美球
9-11 15:01
張永鏵的猜想
转发今日份的失望,法律保护的到底是谁?
9-11 14:56
汤圆型麻雀
不知道该说什么好,现在的世道……
9-11 14:50
SuperMingMing
哪里的案子啊
9-11 14:40
SuperMingMing
既然群殴了,直接把它打死就好了
9-11 14:39
孤独的跑团者
“人命不值钱”的抨击角度对最高法杀伤力不大,建议改为“最高法是全国把钱看得最重的地方”,目前还很少有人从这个角度去抨击,也许有效果。
9-11 14:28
两袖清风马汉三
等,等到被害人家属有一天不想活,去灭他满门!
9-11 14:13
银河星云9864
对任何刑事犯罪分子轻判的法官同样是犯罪,早晚会得到报应。@最高人民法院
9-11 14:12
吒鹤童
@可以说非常佛的我
9-11 14:06
蔡胖子zzzz
卧槽就这情形检察院还不抗诉么
9-11 14:04
小山子HLGC
求科普,死缓是什么?
9-11 13:57
有用无用之间
//@兄弟我姓李: 转发微博
9-11 13:53
耳不语-
转发
9-11 13:03 1
休闲吃瓜
@最高人民法院 @最高人民检察院 @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 大法党们牛逼
9-11 13:02 1
残飞雪
时间地点人物均无
9-11 12:37 1
1991-1-03
千刀万剐
9-11 12:32 1
跳蚤的日常
悲哀,愤怒
9-11 12:30 1
雷克z
法律就是用来服务统治者的,现在最大的法是领导的看法,相信法律?呵呵
9-11 12:29 1
现在问题来了挖哪强
给罪犯保护的明明白白的,全套一条龙服务+养老+安全保障
9-11 12:18
Jduduajab
@DNDNDK
9-11 12:14 1
W哈哈笑
虽说现在尽量减少死刑 象这种犯罪应该死刑 性质太恶劣影响面又大 建议检察机关抗诉
9-11 12:08 1
老乡请开门丶
最高检:重新定义生命的价值//@四包叔叔: 还不用赔钱!//@卫生巾厂长:绝了//@萌萌哒小曲曲:那还是带刀子,捅人,自首吧//@妘靈:姑娘们学到了没?拿好刀子,捅死强奸犯,自首。自首情节+正当防卫+态度诚恳,保不齐一条贱屌命五年十年就出来了
9-11 12:05 1
MaudCheung
治乱世该用重典。可杀即杀,能无即无。不过这么极端的观点大家都不支持的啦。
9-11 11:55 1
星际漫游者42飞船vv
@少女心啊禾
9-11 11:51 1
警犬科萨
你们少杀,慎杀,那他们就打开杀戒了~
9-11 11:49 1
警犬科萨
转发微博
9-11 11:49 1
给你听的情话i
中国的法律该调整了,受害者的命没杀人犯的命重要?请杀人偿命好吗
9-11 11:46 1
隐姓埋名17年了
cnm
9-11 11:46 1
俊美是下一个安具
哎!这社会怎么搞哦! 坏人没有应有的报应, 还能得偿其所愿,那我们何必要做吃亏不讨好的滥好人呢?
9-11 11:44 1
火龙果环游世界
药家鑫也自首了,怎么还是死刑呢? 自首就可以从轻?现在是故意杀人强奸啊,这法官会下地狱的
9-11 11:42 1
wolfao
看来还是以暴制暴合理,公平
9-11 11:38 1
不梦不醒2015
想办法杀光他全家,还有替他打官司的律师,世界黑白不分,但是你可以分一分
9-11 11:33 2
西安的医生
前几年,西安,那个登山救援队长杀死一人,致重伤一人,赔了九十万,死缓。
9-11 11:32 1
Chanandeler_Bong
鼓励报复十年不晚?
9-11 11:25 1
evil_meek
人都杀了,还去看态度?看你妈看//@大漢遠征軍: 转发微博
9-11 11:23 1
鹰眼1010
周院长,年经不大,头发光光,被厚爱不止。
9-11 11:17 1
波了个咪的
我要是家属,安排好家人好,杀了这个法官。
9-11 11:17 1
L1ttle星
厉害了我的国 反正大家都是韭菜随便割一割吧 韭菜割不尽 春风吹又生
9-11 11:16 1
亡灵诗人
药家鑫死的真冤…
9-11 11:15 1
三条眉毛2013
所有的恶都会加到束手旁观者身上——法官的孩子、孙子们一旦离开权利阶层,就会尝到老百姓的痛苦。而这一切,自己的祖父明明可以阻止
9-11 11:15 2
十六狐
直接除害吧
9-11 11:10 2
湖南佳爸
最高法 现在搞执行很牛逼 周强大法官牛
9-11 11:09 1
欧小阳植物园
就这样还一群傻子坏蛋嚷嚷着中国要废除死刑
9-11 10:56 2
狗熊将军TT
支持死刑 发对强行减少死刑
9-11 10:53 1
李宜家
我们的无期太轻了,才25年,看看美国,强奸最高30年,这才是区别。死刑不符合世界大部分国家的意识形态,但可以把牢坐穿呀。监牢的费用又顶不住了吧。无期太骗人,要早点改成实际几年。
9-11 10:51 1
靡麗無語-伦志远-
还有一毛钱不给倒打一耙要10万的极品杀人犯判无期 因为法院无法确定杀人犯具体生日 不知道是不是未成年的 毕竟他们想让以后的人都生活在杀人犯周围而不自知
9-11 10:49 1
amomiizosussdxbgqex
恶心。畜生们都该死
9-11 10:42 1
GOO大人
//@鸡血冢_求逢考必过: //@六万正直脸_症状轻微初七小天使://@陰森森腿萌萌://@果子狸7777:那我还是拼一把为民除害吧。//@妘靈:拿好刀子,捅死强奸犯,自首,保不齐一条贱屌命五年十年就出来了//@MagIcDuanF:“大案讲政治、中案看影响、小案拼关系,只有考试的时候才讲法律”
9-11 10:38 1
甜甜不加糖_
@刑法学人罗翔 请教一下老师对这件事情怎么看呢?
9-11 10:22 1
SapphoLam
配图就是我的心声
9-11 10:11 1
mil1553_p2d
避免死刑,必然会导致大家对法律不再信任,最后就私刑
9-11 10:05 1
北方寒木
你们怎么评价他的结论。@正恒律师 @张玉霞律师 @任星辉律师 @逻格斯logics
9-11 10:05 1
开心小朋朋
妈的,杀了
9-11 09:56 1
常桂咏
这样的判决,只能让人觉得法官受贿了,否则无法解释。
9-11 09:45 1
Artichoker
这个好奇怪,开车撞死人要赔,杀人却不用赔?
9-11 09:42 1
青衫忆笙66666
中国法律,老子呵呵,还他妈社会主义国家
9-11 09:41 1
--ting之微--
@Rogistics
9-11 09:40 1
轻唱和小唱
五万也不用要,杀人偿命。尤其这种变态恶魔。缓个屁。
9-11 09:29 1
猫叔-喵喵喵
确实没人性
9-11 09:27 1
动呆呆动呆呆
自首情节
9-11 09:26 1
暗香盈袖n
怪不得都说 宁见法官,不见验尸官,先把人搞死再说
9-11 09:26 1
SNH48-马里奥
[微笑]一条命5万 还不用死
9-11 09:25 1
热核爆炸
桌子底下递钱了吧,不然早就判枪毙五遍了
9-11 09:22 1
hyf1969
是一审还是二审?
9-11 09:21 1
大球_顾庶民
死缓说成缓刑,我也是呵呵了
9-11 09:20 1
六月财富
法律为坏人写的。
9-11 09:18 1
连伟xa
QTMD法律
9-11 09:17 1
没有很执着
?
9-11 09:16 1
横瑞
法制建设像石器时代
9-11 09:08 1
验光师郭秉英
扯蛋的法律
9-11 09:07 1
提里斯克
这个畜生说白了就是想死,哪能让他那么容易死,就是要关他一辈子,建立真正的无期徒刑才对
9-11 09:05 1
河马一只
虽然几率很小,还是希望这些法官被强奸或鸡奸
9-11 09:02 1
传奇小猪502
故意杀人还条码缓刑,该立即枪毙 法律呵呵h
9-11 09:01 1
我是韩雪呦
,
9-11 08:58 1
alien王敬
唉,少用慎用死刑的原则啊……
9-11 08:52 1
轻装小虾
@施卖卖 ???
9-11 08:46 1
Happyness23
草
9-11 08:45 1
华博星胡生
《汉书·尹翁归传》:“其有所取也,以一警百,吏民皆服,恐惧改行自新。法律的存在,不是为了挽救罪犯,而是为了让更多的人畏惧犯罪的下场,从而改行自新。杀一儆百,目的在于儆百,那个一,是自找的。而对罪犯讲仁慈人道,是对受害者最大的耻辱和嘲讽。依法治国,冷笑话么。
9-11 08:43 1
鹤城泡沫
大清后的法律,哈哈哈哈哈!
9-11 08:41 1
剁手章鱼小丸子
死一个人还没生一个孩子贵(不计抚养费教育费),政府还让我们生孩子,哈哈哈哈
9-11 08:38 1
邪恶的年糕
@袁雕雕_garfield 楼上几位大壮怼起来了,你怎么看
9-11 08:35 1
洛基艾安
不不,如果是女杀男早就死刑了,是女人命不值钱
9-11 08:30 1
微你个博波
我看法律就是给犯罪分子减刑,保护犯罪分子的,而不是为受害人申冤的,还要忽悠受害人算了吧
9-11 08:29 1
墨夜行踪
我想知道如果法官的儿女也被杀了,嫌疑人也自首了,会不会直接判死刑立即执行?
9-11 08:25 1
信手拈金
和这届没关系,四大政法的都缓则,早就心心念念的要取消死刑。
9-11 08:19 1
潮啊-大叔
就法论法,
9-11 08:14 1
魔鬼的油漆刷
这么残忍的案件怎么没有报道?
9-11 08:09 1
小船与灯塔
杀人未必偿命,欠债不需还钱
9-11 08:01 1
我有1根棒棒糖
[doge]
9-11 08:00 1
伱滚好不好
支持家属自行铲除垃圾
9-11 07:59 1
很容易111
受害者家属也去把对方某人杀了,再去自首,按照最高法的解释,也不会死刑。为了公平起见,杀一个可能不够本,受害方是死一个死缓一个,这个死缓还可能死刑,对方是死缓。理解今年上半年西安农村那个案子,母亲很多年前被打死,儿子几十年后杀对方数人。没有公平正义,就只能以暴制暴。
9-11 07:59 1
雷宁开心
怎么说呢,我如果是受害人家属首先我会寻求法律解决,一直上诉,一直上诉到判他死刑,不接受赔偿和道歉,如果法律解决不了,我就自己解决,他死缓出狱那刻就是下地狱之时
9-11 07:56 1
1978910方仁
本来他就不赔,如果判赔你也拿不到,久而久之你又来闹強执,岂不是没完没了?
9-11 07:45 1
机械大人人
杀人都不偿命了,就是草菅人命,死了永远消失,杀人者只需坐牢,然后减刑出狱。法律不公平,对死者也是不公平。
9-11 07:28 1
ezwatercici
法律如此,那么弱者请随时备好手中的屠刀,当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,请果断杀死他,毕竟他死与你死,他死是我们普通群众喜闻乐见的,宁愿为社会除掉一个人渣,也不要让人渣仅仅做几年牢出来后继续危害社会
9-11 07:26 1
只是个名儿而已
钱是万能的啊!
9-11 07:22 1
Big_高
@yg二溜子 你怎么看
9-11 07:21 1
玄古流陈博
有的人说法律和人情不可兼顾,有的人说公平与正义可能会有冲突,有的人说个体与群体不能兼容,这些我都可以理解。但是偏偏中国的官老爷会出现既不合法有不合理、既不公平又不正义、即侵害个体利益又激怒大众的决断,这就不能理解了。难道有些人脑子里真的装着屎?
9-11 07:13 1
海尼斯基
以前不支持死刑,因为这体现了人类的文明,但是看了知乎一篇文章,说是一个杀人犯进监狱第一次无期又减刑20年释放,出来后无所事事又杀了一人,这种坏到根的坏人已经不适合这个社会了,无期坐到死又浪费了纳税人的钱,不要再给他们伤害别人的机会,宽容和美德不适合他们。
9-11 07:12 1
麦小猪妈妈
我太感同身受了,我家里一家四口三代人,最小的侄子才17个月,被杀一个多月了,凶手因为本身就是孤家寡人,律师就很明确告诉我,现在的刑带民根本不支持死亡赔偿金,所以现在我就感觉四条人命就连个泡泡都不会冒,白死了。
9-11 07:09 1
月光下de哨兵
等于现在杀人不用偿命了。。。杀人偿命,欠债还钱,这话也要改改了
9-11 07:09 1
芦本挂_55开
哪起案子?说出来大家了解一下
9-11 07:08 1
阿尔伯克基之巅
贵国牛逼
9-11 06:52 1
哎哟哟2321
被害人家属就只剩一条路了!!!
9-11 06:50 1
荆溪嘉叶
社会就这样早就对社会失去信心了
9-11 06:41 1
纯力工
翻看美国的法律,照着学。
9-11 06:32 1
从流浪行星来的葡萄小柚子
而且我们也知道该怎么办了
9-11 06:26 1
从流浪行星来的葡萄小柚子
能被气死
9-11 06:25 1
喷我啊傻
可笑的是有些人明知道法律有漏洞,也不会更改,
9-11 06:14 1
花盆里的泥巴
法律是公平公正的
9-11 05:53 1
李阿丑他哥
难啊。就这样,欧美这还天天开会算中国每年执行多少死刑呢。我在英国见识太多了,一提中国,要么吃狗肉,要么死刑数量占全世界80%以上。
9-11 05:19 1
忍不住戳气球
法律鼓励不守法......
9-11 05:11 1
夕阳孤鹰
法律脱离人情太远,就变成了统治阶级维稳的工具。
9-11 04:45 2
肆无忌惮痰
接触过一些律师,感觉都不是好人
9-11 04:21 1
无偿铲屎官
女人的命太廉价 了//@也要楚天阔: 是的,带一针管氰化物,直接注射。杀了他马上自首,又是出于激愤,应该只判十年以内。//@张忆安-龙战于野:为什么只是群殴?应该当庭杀了他然后马上自首。反正死不了。
9-11 04:18 1
长欢Aiex
杀人偿命、死缓太轻了。 就算是鼓励自首。
9-11 03:51 1
小概其
哎 自己解决吧 ,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
9-11 03:32 1
策马踏连营
你作为律师,真是有点不专业,法律为了鼓励自首,当然要看重自首情节了,例如某国为了维护法律,对伪证和咆哮公堂判得畸重,也是这个道理,难道也用你这么感性的来说,不过就是撒了点谎或者表达了几句不满,其实两分开来说,你这家属在法庭上群殴被告,不光能当激动来说,就是藐视法庭。
9-11 03:00 1
change-99
为了钱拼命给罪恶滔天人渣做无罪辩护~而对无辜受害的百姓做有罪辩护~
9-11 02:59 1
活法99
曾国藩:“锄莠去草,所以爱苗也;打蛇杀虎,所以爱人也;募勇剿贼,所以爱百姓也。”“不治以严刑竣法,则鼠子纷起,将来无措手之处,是以一意残忍。”
9-11 02:58 1
乌漆麻黑复活
像这样抱着必死之心死不悔罪的,杀了不就随了他意吗?不杀,折磨才对.....
9-11 02:40 1
有志者事竟成-必须的
自古就是杀人偿命,没什么可原谅的,特别这种性质恶劣的恶人,不杀不能平民愤,即使赔再多的钱,再是投案自首也不行,被害人家属如果能谅解的除外。
9-11 02:39 1
-卢大饼
犯人懂法啊。。知道死不了,无期跟十几二十年的差别没意思了,打死不赔,唉
9-11 01:57 1
旋转的木驴
受害人家属如果有一天年老或者得重病绝症了,可以报复一下
9-11 01:51 1
NotaMojitogirl
@老虎吃了花
9-11 01:44 1
Yummy袋viz小幸感
@白白的馒头 TMD
9-11 01:35 1
徐海婷-
看到这种太让人绝望了
9-11 00:59 1
砸希特勒
错在认为所有的民事赔偿都是属于刑事附带民事的审理范围内。
9-11 00:55 1
Real热心市民
转发微博
9-11 00:53 1
加贝丁木水
//@张忆安-龙战于野: 为什么只是群殴?应该当庭杀了他然后马上自首。反正死不了。
9-11 00:52 1
闲云野鹤GFT611
现在贪官污吏基本上已经免死了,这个才是最大的不公平。
12小时前 1
枫林秋露
//@平民王小石: 司法系统有为数不少人信奉废除死刑,因此总是滥用死缓。这种主观恶性极大的罪犯若不判死刑立即执行,无辜百姓的安全感从何而来?@最高人民法院 @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院应抗诉! //@占豪:该杀不杀,必留隐患矛盾,这与法治社会就背道而驰了!!!坚决要求这类案子死刑立即执行!
13小时前 1
yanxuejin
为啥不公布具体案情
19小时前 1
华夏_累死Yao台
//@平民王小石: 司法系统有为数不少人信奉废除死刑,因此总是滥用死缓。这种主观恶性极大的罪犯若不判死刑立即执行,无辜百姓的安全感从何而来?@最高人民法院 @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院应抗诉! //@占豪:该杀不杀,必留隐患矛盾,这与法治社会就背道而驰了!!!坚决要求这类案子死刑立即执行!
昨天 21:42 1
ygf288
//@平民王小石: 司法系统有为数不少人信奉废除死刑,因此总是滥用死缓。这种主观恶性极大的罪犯若不判死刑立即执行,无辜百姓的安全感从何而来?@最高人民法院 @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院应抗诉! //@仓鼠首席铲屎官:有些人甘愿接受任外国圣母婊的洗脑。
昨天 21:22 1
望东风6458386075
这类犯罪都够不上死刑那中国就开始取消死刑了。
9-12 20:35 1
街头巷尾天下事
资本主义的法律血多了慢慢的就丧失人性了。
9-12 20:29 1
微观园
法官的女儿不会被惨遭奸杀,所以他是不会替被害者考虑的。
9-12 20:28 2
似水流年的殇丶
不说时间地点和造谣有什么区别?
9-12 18:34 1
昵称而已_123
依法治国//@MagIcDuanF:“大案讲政治、中案看影响、小案拼关系,只有考试的时候才讲法律”
9-12 03:41
长江一级支流_67120
东施效颦,学Y国法律学得不伦不类,大中国30年内绝不能废死刑!并且应该该死即死!
9-11 23:11 1
寂寞也是财富
休宁一女孩被骗到屯溪,凶犯将其在出租屋杀害(手段残忍)。被告逃了20年,继续作案时被外地警方抓获。就这样也没判死刑。受害人家属状告无门。有些法院和检察院,无语//@安徽高速交警黄山五大队: //@占豪:该杀不杀,必留隐患矛盾,这与法治社会就背道而驰了!!!坚决要求这类案子死刑立即执行!
9-11 23:00 1
霸王枪1967447012
总之一句话:中国人命贱!
9-11 22:40 1
叶舟听雨
法官乱世久亦
9-11 21:59 1
我心飞翔0391168
支持死刑
9-11 21:53 1
戎州往事
艹,这些法官就该尝尝家属被害的滋味!
9-11 21:17 1
高山流水66899
//@占豪: 该杀不杀,必留隐患矛盾,这与法治社会就背道而驰了!!!坚决要求这类案子死刑立即执行!
9-11 19:58 1
srn122016
???//@占豪: 该杀不杀,必留隐患矛盾,这与法治社会就背道而驰了!!!坚决要求这类案子死刑立即执行!
9-11 19:14 1
皎月明水
怎么不当场殴死这畜生!
9-11 18:30 1
月之迷思
法官渎职,向监察委举报
9-11 17:51
风中之承诺
混账透顶!
9-11 17:18
叶先海
要是我是孩子亲人,这孙子出来后,会弄死他,再自首,操蛋法官有可能不会判我死刑
9-11 17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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